你可能會覺得,他不愛你,他不願意付出一些時間,卻只想用物質和金錢來搪塞你。
你不知道,因為你們姐妹淘每次都聊差不多的事情,讓他覺得無趣;因為他睡覺的習慣不佳,他怕影響你的睡眠品質;他一點都不喜歡逛街,尤其是買化妝品和內衣;他不認為一張證書可以保障婚姻;因為他從認識你第一天到現在都是這樣,以後也是;因為他不想送錯了,寧可你想要什麼就跟他說。
他能給你的,比婚姻更多,但是他不想結婚。
所以你離開了,你選擇了一個給你熾熱情感的人,他接送你去各個地方、他陪你逛街購物、他為你套上戒指,對你承諾一個幸福的家。結果你開始自己上下班、接送小孩,還要接送他爸媽,你開始沒有時間逛街買東西,你改去菜市場和大賣場,漸漸的你把戒指收進盒子裡,一段時間之後,你找了律師辦離婚,也許你能見小孩,也許你從此失去。
是不是要時時刻刻想到對方會微笑,才叫做愛情?
是不是要心跳加速無法思考,才叫做愛情?
是不是有燭光夠浪漫,才叫做愛情?
是不是你認為的愛情,才叫做愛情?
是不是原來無感,也可以是愛情?